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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光学仪器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29日 00:10 来源:采购网

    项目概况

 医用光学仪器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50409100714-15231578

项目名称:医用光学仪器

预算编号: 1525-000155141, 1525-000155166 

预算金额(元): 2610000元(国库资金:261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610000.00元,包2-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眼科检查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预算金额:1,610,000.00元(国库资金:1,61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角镜、间接检眼镜、镜片箱、三面镜、视力表、直接检眼镜、免散瞳眼底相机、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角膜内皮镜、裂隙灯、普通电脑验光仪(带曲率)、视野计、眼压计(非接触)。
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588号。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可自报少于30天的服务期。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标项二

   包名称:干眼治疗仪(含综合诊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国库资金:1,00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干眼治疗仪(含综合诊断)。
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牌楼东路588号。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可自报少于30天的服务期。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可自报少于30天的服务期。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资质要求:包件1: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包件2: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提供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东门大街43号

联系方式:021-68019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联系方式:021-68542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忆南

电 话:021-68542626





 

 






附件信息:

43.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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