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三板企业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林海生态)披露,因未能按约定在48个月内于沪深京三大交易所挂牌上市,其实际控制人严梅、马丽正式启动对两家国企投资者——安徽江东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东产投”)、含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含山城投”)所持股份的回购程序。双方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完成交易。
此次回购共涉及股份232.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58%。回购完成后,严梅、马丽及一致行动人马志春合计持股比例将由85.8968%增至89.3926%,实际控制权进一步巩固,两家国企则完全退出。
图源:林海生态公告
业绩方面,2020年上半年林海生态实现营收4626.64万元、净利润48.80万元,成功扭亏为盈;2020年全年营收达1.68亿元、净利润793.27万元;2021年上半年业绩持续攀升,营收1.05亿元、净利润1152.47万元。
基于此,实际控制人严梅、马丽与江东产投、含山城投签订股权合作协议,并附带包含补充协议。协议明确,若48个月内林海生态未在沪、深、北交易所主板上市,或触发其他9种约定情形,投资者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所持股份。随着四年对赌期限届满且上市未果,股权回购条款正式触发。目前交易按流程推进,未出现违约情形。此次回购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相关事项正依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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