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中链企通环保网 > 新闻资讯 > 《安徽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印发

《安徽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印发

2026-04-20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9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印发《安徽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
 
  对列入《安徽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的新污染物, 应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各级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和隶属海关等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新污染物的管控。
 
  本清单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更多精彩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在手机端查看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mobile.hbchanyelian.com/News-57378.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