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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检察院、市法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签署生态环境公益损害修复衔接机制

1970-01-01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6

  2026年8月15日,全国第四个生态日,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值此重要时刻来临之际,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携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签署《广州市生态环境公益损害修复衔接机制》(以下简称《衔接机制》),是司法执法双向衔接,以实际行动共护绿水青山、共促绿色发展的生动注脚,亦是服务保障绿美广州生态建设、服务广州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的一次有益创新。
 
  《衔接机制》着眼于生态环境公益损害修复中长期普遍存在的周期较长、技术支撑不足、信息共享不全等难点堵点问题,聚焦案件联办、资源共享、法治宣传、联络沟通等方面,注重在修复过程中磋商、调解和教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院、行政机关各自优势所在,在磋商、调解等环节分工互补,进一步提升履职质效,推动形成生态环境公益损害修复工作合力。
 
  生态环境法典第32条规定“国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价值目标高度一致。一直以来,市检察院、市法院、市生态环境局都在持续推动建立高频互动、有效衔接、紧密协作的工作机制。本次衔接机制的签订,标志着生态环境公益损害修复迈上新台阶,旨在以“法律+技术组合拳”打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与司法衔接的关键环节,也是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精神的积极探索。
 
  下一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结合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要求,以《衔接机制》联合签署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市检察院、市法院的合作交流,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一步突出协同联动,依托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推动机制高效运转、工作有序衔接,夯实共治支撑,共同擦亮“美丽山水花城”城市名片,为广州打造美丽中国城市样板注入更强法治动能!
 
  原标题:为山水立约,为修复协同——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之际,市检察院、市法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签署生态环境公益损害修复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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